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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是你把我宠坏 于 2006-2-3 20:21 发表
关于围合里晒被子的事,物业已经贴了相关的提醒在围合里了,只要发现是哪家的也已经上门劝阻过了。有些事情真的是防不胜防,希望广大业主也能体谅,但是更加希望广大业主也发现问题及时反应,以便物业能及时采取 ...
“是你把我宠坏”新年好,谢谢您的及时答复。关于“报修一帖”言语有过激之处还请谅解。但是这两件事真的让大家很失望。大家都知道香江的物管费是在镇江来说算比较高的了,较高的收费应该提供与之相对应的高质量的服务,要让业主觉得所交的费用有所值。应该说物业现在还远远没有达到这个最基本的要求!
围合里晾晒衣被一事,我不只一次向你们反映,您可以查询物业相关的记录。(电话两次,上门反映一次)但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张贴的提醒我看到了,这根本无济于事,个别业主既然无视公德将衣被晾晒在公告区域,你一纸空文也不会起任何效果。其实很简单,保安可将晾晒的衣被代为保管,当他找来时,当面交待清楚既可,该行使职权时就当履行到位,只要你做的有道理就会得到大家的支持和肯定!
关于秋千架一事,应该说有很长时间了。不知道物业何人负责公共设施维护一事,为何这么长时间视而不见。保持小区设施的完好是物业的基本职责,这一点再搞不好就太不应该了!顺便再提一事,小区各楼栋内(包括地下车库)有许多电气盒盖板都不翼而飞,有的盖板敞开着,如有好事者将线路剪断,不晓得又该由谁来负责!
我不知道物业内部如何分工,但最起码的巡查制度目前来看还很不到位,巡查不仅仅是安全上的巡查,也应该包括对小区公共秩序和公共设施的巡查。不要什么事都等业主来反映,业主来反映就已经说明物业工作不到位了。物业的管理不是被动的管理,业主说了你就来管,业主不说你就视而不见。业主可以不说,但你不可以不做,这就是你的职责!物业当建立完善的巡查制度,对小区公共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包括各楼栋和地下车库设施),要责任到人(这一点在清洁工作上做的很好),不要什么事都等业主来反映,象“围合里晾晒衣被一事”和“秋千架一事”难道物业不应当及时处理吗,不是你物业的职责吗?非要等业主来反映吗?
物业应该重视和业主的交流,不仅仅是书面上的,一年下来,也该召集业主谈谈,看看哪些是做的好的,哪些是做的不够的,只有多交流和沟通,才能做好物业的工作。当然我们也知道现在物业管理不容易,有的业主也不自觉,有个别业主甚至把物业看做“佣人”认为我交了钱我就是“上帝”一切都应当以我的利益为准,这是完全错误的。物业不能因为个别业主,而放任不管,该履行的职责就要大胆履行,只要是依法维护广大业主利益的事,就一定会得到大家的支持!
最后,我在这里给物业管理的员工们拜个年,祝大家新年愉快,合家欢乐。谢谢你们一年来辛勤的工作,希望香江新年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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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杀大田 于 06-2-3 22:5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