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出了新的司法解释,让24条的夫妻债务困境好过了一点。但是该解释第1条还存在一个大bug,叫做事后追认。


即使没有在借条上签字,事后还款行为可以构成对共同债务的事后追认。

试想以下两个场景。


场景1:

老婆,我欠了XX1万块,你帮我还下。你想1万也不多,还了吧。结果实际欠的是30万。OK,成立30万共同债务!

场景2:(更可怕!!!)

男方向A借款30万+100万,其中30万女方是知道的。后来A向女方要钱,女方还了10万。殊不知,男方和A签了一份汇总协议,欠款130万。法院判决,女方还款10万的行为构成事后追认,130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