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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j柠檬树 于 2025-5-28 23:22 发表
被害的王某雅,海归硕士,喜欢跳舞,平时在家线上办公。

不会无缘无故,
是不是在家跳舞扰民?
有的人能忍,有的人会情绪崩溃
梁本来就是精神病,
“梁某某此前就曾携带刀具在小区里敲邻居的门。2023年8月,她因滋扰他人被警方警告”
肯定不是跳舞的事,被害人应该不认识她。
问题出在物业,物业 保安应该知道有这么个危险的精神病人,应该在小区群提醒大家注意。

最离奇的是这个警察!
梁某某经公安民警同意后,随父母自行驾车就医。
已经发生恶性杀人事件,居然不是立刻到场控制住梁,比如戴手铐,审讯并经过精神鉴定后,送精神病院严格控制治疗。
如果之后再发生杀人,甚至可能比去年1111珠海体育馆事件更严重!
虽然没有二次惨案发生,也应该严惩相关警察,比如停职降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