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几点:
一、在法律不能保护你孩子安全或周全时,如果你想有所动作?那只能是以牙不牙,以其人之道还至于其人之身?
二、5岁的女孩子应该是上中班或快要上大班的孩子了?除了学校老师会教一些不让陌生人靠近或不能侵犯自已身体的自我保护方法外,我个人认为做为孩子家长特别是女孩子的家长是肯定要告诉她自已身体的一些部位是不能碰的,但很显然在上海这种城市这个女孩子的家长没做到~
三、如果我是这个女孩子的家长,我更加应该会关注自已孩子在精神上是否受到了刺激或惊恐而产后一些心里方面的影响?并诉讼至法律,从未成人保护 法角度,因为有监控的证据。
四、从这个男孩子的行为套路可以看出应该是个老手或可称为惯犯了,子不教父之过,那就更加不要想这家人是何等的不堪了?假如法律不能办他一家人的过错?会遭有报应,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罢了?
五、总的一句话,就是看好自已的娃。你大意了?生活可能对你娃就不客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