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山李公,大司寇之侄也。宅多妖异。尝见厦有春凳,肉红色,甚修润。
李以故无此物,近抚按之,随手而曲,殆如肉软,骇而却走。旋回视,则四足移动,渐入壁中。又见壁间倚白梃,洁泽修长。近扶之,腻然而倒,委蛇入壁,移时始没。
康熙十七年,王生浚升设帐于其家。
日暮,灯火初张,生着履卧榻上。忽见小人,长三寸许,自外入,略一盘旋,即复去。少倾,荷二小凳来,设堂中,宛如小儿辈用梁黠心所制者。
又倾之,二小人舁一棺入,长四寸许,停置凳上。安厝未己,一女子率厮婢数人来,率细小如前状。女子衰衣,麻练束腰际,布裹首;以袖掩口,嘤嘤而哭,声类巨蝇。
生睥睨良久,毛森立,如霜被于体。因大呼,遽走,颠床下,摇战莫能起。
馆中人闻声毕集,堂中人杳然矣。
翻译:
长山县有一位李先生,乃是当今大司寇的侄子。
这个长山县就是今天山东邹平县。大司寇指李化熙,他呢,在明末中过进士,任四川巡抚,总督三边,统理西征军务,主要是针对少数民族事物,后期也管一管流寇反贼。清军入关后呢,经略升迁,最终就任刑部尚书。他主要的功绩呢,就是设立了历史上第一个“保税区”,立“今日无税”碑,故时称“大司寇”。可是毕竟是投降来的,到了乾隆皇帝时,把他收进了《贰臣传》里了。
所谓“司寇”,也就是主管刑狱盗匪一类的事情。这是我国历代王朝中传统的一个官职,位列“三公九卿”,是个大官,类似当今的最高检查长兼最高法院院长兼司法部长等,据说它起源于夏商时代。实际上,到了东汉以后就不设此官名了,但是当时文人们都会为了避嫌或者追风复古等原因而使用古称,例如刑部尚书,就称之为“大司寇”;刑部侍郎或属官呢,就称之为“少司寇”。
书归正传,话说这位李先生李衙内呀,他家里经常出一些妖异之事。据说,有一天他在家里看到一条春凳,这条春凳什么样呢?肉红色的,包浆非常滋润的样子。他想,哎呦,我家似乎没有这么个玩意儿啊,于是就上前摸一摸。嘿,软绵绵的就像摸到一块肉似的。
李先生有点害怕了,闭着眼睛慢慢后退,忍不住转头一看,只见这个凳子跟活了一样,四条腿爬爬爬,一直爬到墙边,然后就融进墙里了。又看见墙边立着一根白木棍,光洁细腻,柔软修长。他又近前摸摸,只见这棍子突然就倒在地上,然后像蛇一样,弯弯曲曲的游进墙里,也不见了。
康熙十七年,有一位书生,叫王浚,他呢,在家开了一个学馆,也就是一个托班,一个私塾学堂。
有一天傍晚,才掌灯还没吃晚饭,王先生有点累了,就穿着鞋和衣在沙发上躺一会。忽然看见有一个三寸长的小人从门外走进来了,转了一圈就出去了。过了一会呢,这个小人又搬了两张凳子进来,摆在堂中。细细看呢,这小凳就像小孩办娃娃家作戏的时候用麦秸秆做的小凳一样,精致小巧,也是颇为有趣呀。
又过了几分钟,只见又有两个小人抬着一个棺材进来了。才把棺材放到之前小人带进来的小凳上,就见一个女子带着众小厮婢女进来了。这个小女子身着丧服,腰上还系着麻绳,脸上蒙着布;她呢用袖子遮着口鼻,嘤嘤哭泣,声音就像只大苍蝇似的。原来他们在举行葬礼。
王先生看了一会,觉得瘆人,浑身汗毛直竖,后背发凉,就像结了霜似的,又麻又凉。于是跳下床大喊赶他们走,因为身上都麻了,抖抖索索的站了几次,都没站起来。
学馆中的人听见了,都跑过来看是怎么回事,这时候,堂中的人已经不见了。
这一篇其实是两个故事,一个是李衙内家里的凳子棍子妖化的故事。另一个是王老师家里精灵的故事。
这个妖化的故事,类似一个小说版的《捉妖记》。精灵呢,在我国古代并没有“精灵”的说法,精就是精,是指一种妖怪,比如“狐狸精”;灵就是灵,指的是神或者鬼,后来呢,逐渐演变成了“鬼神”,比如山神、城隍一类在地上的,跟人比较接近的那一类。
这个故事颇有点古人“万物有灵”说的意思。联系到蒲老爷子自身情况,也有点嘲讽的意思:你看当大官的和那些教人道德文章的,家里竟然到处是妖怪,真是有趣。你想当大官么?
(《大宋提刑官》剧照,实际上宋慈只是相当于一省的官员,顶多称得上是“少司寇”)
(春凳,古代一种家具,类似一种缩小版的床,《红楼梦》里就有宝玉挨打趴在春凳上被人抬走的情节)
秦可卿丧礼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