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接丹徒区辛丰镇下方村村民反映,西山背沈家组组长沈国祥私自售卖集体土地给马三保建筑活人坟墓(如图),这种做法是否涉及违法犯罪?
针对此问题,笔者也咨询了相关法律界人士:
一.土地买卖的合法性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因此,村里买卖土地这一行为本身就可能涉及违法。
二. 修建活人墓的合法性
2.修建活人墓,即所谓的“生祠”或“活墓”,并不符合我国的社会风俗和道德观念,且可能涉及封建迷信活动。更重要的是,它违反了土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因为土地应被用于符合规划和法律法规的用途。
综上所述,建议丹徒区相关部门立案调查,公布事实真相,给村民以答复!

[ 本帖最后由 大地有声 于 2025-4-30 16:3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