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法官您好!
我是(2026)苏11民终2987号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
收到二审裁定后,我认真学习了裁定书。其中裁定认为:
关于退休年龄争议,应当由相关部门先作出认定后,再依法主张劳动争议权利。
对此,作为案件当事人,我一直有一个法律问题未能理解,特诚恳请教:
请问,我国现行哪一部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或者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因劳动者退休年龄存在争议,应当先由相关部门作出退休年龄认定,再依法主张劳动争议权利?
如有明确法律依据,恳请告知具体法律名称及条文,以便本人学习理解。
之所以提出这一问题,是因为我在依法准备提起行政诉讼过程中,又了解到另一种观点,认为退休年龄、岗位性质等问题可以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结合劳动合同、岗位职责及相关证据依法审查认定。
面对不同的处理思路,作为普通劳动者,我确实不知道应当通过何种程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人发帖仅为请教法律依据,学习法律规定,并非对裁判结果作评价。恳请严法官能够予以释明。
谢谢!
[ 本帖最后由 my0511怪兽 于 2026-11-3 09:10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