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镇江誉峰澜樾庭8栋的业主,马上11月21-23日是交房时间。但现在开发商通知说是公积金贷款一直没有放款,导致无法拿房。我想请问:为什么我在21年签的公积金贷款合同,但至今没有放款是为什么。请给出具体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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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签署的公积金贷款合同,为何至今还没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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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根据《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按揭贷款管理暂行规定》(镇公积金【2014】7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期间,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积金中心有权单方面中止或终止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停止对该楼盘发放公积金贷款并保留追索权:(五)商品房销售合同注明的交付之日6个月以内,开发企业仍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抵押权证的。”
誉峰澜樾庭项目为镇江奥熠置业有限公司开发,2021年起与中心合作,前期6号楼盘竣工日期为2022年11月,您购买的8号楼竣工日期为2023年10月,截至当前,开发企业均未办理公积金按揭贷款不动产权证抵押登记手续,按以上政策规定,我中心已终止与开发公司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并停止对该楼盘发放公积金贷款。
如您还有疑问,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11-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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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根据《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按揭贷款管理暂行规定》(镇公积金【2014】7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期间,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积金中心有权单方面中止或终止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停止对该楼盘发放公积金贷款并保留追索权:(五)商品房销售合同注明的交付之日6个月以内,开发企业仍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抵押权证的。”
誉峰澜樾庭项目为镇江奥熠置业有限公司开发,2021年起与中心合作,前期6号楼盘竣工日期为2022年11月,您购买的8号楼竣工日期为2023年10月,截至当前,开发企业均未办理公积金按揭贷款不动产权证抵押登记手续,按以上政策规定,我中心已终止与开发公司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并停止对该楼盘发放公积金贷款。
如您还有疑问,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gjj.zhenjiang.gov.cn),或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11-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