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出院后联系服务机构负责人,告知会去调查,调查完了之后让我们自行去找两名助浴人员。之后便不再答复,连最基本的歉意和问询都没有,这样的养老服务机构存在的意义是为了什么?
试问助浴人员操作不规范导致事故的发生,有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或未严格执行操作流程?
试问服务机构服务监管是否到位?医保局有没有对上门服务人员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安全权益?
试问事发后,公司未主动承担责任,也未向家属提供合理解释和赔偿方案,态度敷衍塞责,这样的服务机构还能继续为老人提供助老服务吗?
引用镇江医保局官方一段话,但愿真的能给失能人员家庭带来一份温暖守护。
(如若有异议,可以提供老人房间事发前7天24小时不间断监控视频。)[ 本帖最后由 小不着调 于 2025-3-3 13:2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