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申请开一家轻医美诊所,内容包括一些注射类项目和光电类仪器项目,
请问需要具备哪些资质,各资质都满足的情况下,应该如何申请?去哪里申请?
分别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流程如何?有否联系电话?
[ 本帖最后由 不止是吸引 于 2023-7-31 11:30 编辑 ]
- 来自 江苏省
- 精华 0
- 注册 2007-8-29
- 行业 广告媒体
轻医美诊资质所如何申请?手续如何办理?
回帖推荐
楼主:
您好,京口区卫健委回复:首先要说明的是:在医疗机构类别里没有轻医美这个类别,美容医疗机构类别:医疗美容诊所、医疗美容门诊部、专科医院(分一、二、三级别),如果设置诊所类别,要求如下:
1.设置诊所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个人设置诊所的,须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单位设置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二)符合诊所基本标准;
(三)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诊所。
2.办理地址:单位或者个人设置诊所应当报拟设置诊所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取得诊所备案凭证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办理人携带相关材料至京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办理) ...
- 来自 江苏省
- 精华 0
- 注册 2007-8-29
- 行业 广告媒体
- 市卫健委
- 网络发言人单位
- 来自 江苏省
- 精华 0
- 注册 2022-5-11
楼主:
您好,京口区卫健委回复:首先要说明的是:在医疗机构类别里没有轻医美这个类别,美容医疗机构类别:医疗美容诊所、医疗美容门诊部、专科医院(分一、二、三级别),如果设置诊所类别,要求如下:
1.设置诊所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个人设置诊所的,须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单位设置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二)符合诊所基本标准;
(三)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诊所。
2.办理地址:单位或者个人设置诊所应当报拟设置诊所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取得诊所备案凭证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办理人携带相关材料至京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办理)
3.诊所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诊所备案信息表;
(二)诊所房屋平面布局图(指诊所使用房屋按照比例标识,注明功能分布和面积大小);
(三)诊所用房产权证件或租赁使用合同;
(四)诊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六)诊所规章制度;
(七)诊所仪器设备清单;
(八)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
(九)诊所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置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代表人身份证明。
4.联系电话:0511-85590607。
您好,京口区卫健委回复:首先要说明的是:在医疗机构类别里没有轻医美这个类别,美容医疗机构类别:医疗美容诊所、医疗美容门诊部、专科医院(分一、二、三级别),如果设置诊所类别,要求如下:
1.设置诊所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个人设置诊所的,须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单位设置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二)符合诊所基本标准;
(三)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诊所。
2.办理地址:单位或者个人设置诊所应当报拟设置诊所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取得诊所备案凭证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办理人携带相关材料至京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办理)
3.诊所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诊所备案信息表;
(二)诊所房屋平面布局图(指诊所使用房屋按照比例标识,注明功能分布和面积大小);
(三)诊所用房产权证件或租赁使用合同;
(四)诊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六)诊所规章制度;
(七)诊所仪器设备清单;
(八)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
(九)诊所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置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代表人身份证明。
4.联系电话:0511-85590607。
- 市卫健委
- 网络发言人单位
- 来自 江苏省
- 精华 0
- 注册 2022-5-11
楼主:
您好,京口区卫健委回复:首先要说明的是:在医疗机构类别里没有轻医美这个类别,美容医疗机构类别:医疗美容诊所、医疗美容门诊部、专科医院(分一、二、三级别),如果设置诊所类别,要求如下:
1.设置诊所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个人设置诊所的,须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单位设置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二)符合诊所基本标准;
(三)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诊所。
2.办理地址:单位或者个人设置诊所应当报拟设置诊所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取得诊所备案凭证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办理人携带相关材料至京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办理)
3.诊所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诊所备案信息表;
(二)诊所房屋平面布局图(指诊所使用房屋按照比例标识,注明功能分布和面积大小);
(三)诊所用房产权证件或租赁使用合同;
(四)诊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六)诊所规章制度;
(七)诊所仪器设备清单;
(八)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
(九)诊所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置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代表人身份证明。
4.联系电话:0511-85590607。
您好,京口区卫健委回复:首先要说明的是:在医疗机构类别里没有轻医美这个类别,美容医疗机构类别:医疗美容诊所、医疗美容门诊部、专科医院(分一、二、三级别),如果设置诊所类别,要求如下:
1.设置诊所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个人设置诊所的,须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单位设置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二)符合诊所基本标准;
(三)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诊所。
2.办理地址:单位或者个人设置诊所应当报拟设置诊所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取得诊所备案凭证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办理人携带相关材料至京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办理)
3.诊所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诊所备案信息表;
(二)诊所房屋平面布局图(指诊所使用房屋按照比例标识,注明功能分布和面积大小);
(三)诊所用房产权证件或租赁使用合同;
(四)诊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六)诊所规章制度;
(七)诊所仪器设备清单;
(八)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
(九)诊所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置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代表人身份证明。
4.联系电话:0511-8559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