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镇建房管〔2022〕54号),三年内,[color=rgba(0, 0, 0, 0.9)]个人在市区(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范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给予契税缴纳份额8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
申请人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认定标准为“购置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时,在市区范围内购房人(购房补贴申请人)名下无单独拥有产权的住房。
请住建部门明确一下上述政策中的购房人为夫妻双方时,名下无单独拥有产权的住房如何确定?是否夫妻任何一方名下无单独拥有产权的住房即可?夫妻双方共同拥有产权的住房是否符合申请契税补贴条件?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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