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边邻居已经投诉一年多接近两年,那是广场舞么?分明是交际舞,男女搂搂抱抱。广场是大家的不是那些人盈利的场所。没有盈利那些人为什么天天拉着音箱到点就准时到达?电话不知道打了多少,警官们说加强管理也不知道说了多少。
每天这些人离开后地面上到处是生活垃圾及污物,严重影响城市文明。电动车每日都停在广场上。声音很大,周边住的大部分是老人和周边上学的孩子。家里老人心衰,为此向派出所多次提出,每次都是加强管理,市长信箱也投诉过,得到的回答是没收喇叭。结果约定好的没收整治从未实施过。到底出于什么原因?看了很多人投诉,公安也说联合执法,请问你们的执法效果在哪里?真正有没有执法?直至现在我还保留着当时回复我短信的警官回复信息。
根据【此处为站外链接,请谨慎打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是违法的行为。
法律依据:根据【此处为站外链接,请谨慎打开】第四十五条,禁止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将受到处罚。具体处罚措施为: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请公安部门回答实事求是,不要再搪塞草草了事,套用官话所谓联合其他部门共同整治,周边的居民不是瞎子到底有没有效果甚至有没有整治你们心里最清楚!周边居民已经投诉两年了!!!!!两年都不能解决,为什么执法者不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