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丹阳开发区美域湾小区的业主反映 ,该小区物业利用电梯梯控收费 ,交了费才有电梯卡,有了卡才能在电梯里刷卡按楼层,逼着业主们交费,引起一些业主不满,近日,记者来到该小区走访,发现小区的电梯里确实有刷卡区,有些业主为求方便直接将电梯卡安在了电梯里,但现在乘坐电梯并不需要刷卡直接按楼层即可,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一位业主在受访时表示,这两年,物业每年收取每户八百余元的能耗费、电梯维修维保费,如果不交费就拿不到电梯卡,不刷卡就无法按楼层,“有些业主住在二三楼,每天就算不乘坐电梯也影响不大,可有些业主住在十几楼,每天走楼梯未免太不实际。虽说这笔费用确实应该交,但物业用这种‘卡脖子’的方式收费,难免会激发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
除此之外,每幢楼虽然有两部电梯,但运行的只有一部。有住户称,只有逢年过节两部电梯才同时开,平时都只开一部。
该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小区情况特殊,暂时不向业主收取物业费,每年只是收取这笔872元的能耗费、电梯维修维保费。负责人表示,这些基本费用是小区维护秩序、环境、电梯及配套设施维护服务的基本保证,“我们计算过,至少要收到目前实际居住户八成以上的费用,才能确保每幢楼一台以上电梯正常使用,如果这笔费用收不到位,确实很难保证小区电梯日常安全平稳运行。”
律师观点对此,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律师丁斌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丁斌表示,电梯是房屋(住宅)的一部分,属于公用设施,所有权归业主所有,而非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无权设置使用障碍,限制业主使用电梯的权利。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是服务关系,如果业主不能按时按约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其无权用门禁、梯控等措施逼迫业主交费。文章来源:最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