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移动支付普及的当下,手机转账成了大伙儿的家常便饭。贵阳的张先生最近就在转账这件“小事”上遭了大罪,13.8万元因为一个不小心转错了账,这钱不仅没要回来,还牵出了一串麻烦事。
手滑一点,13万打水漂
张先生打算给朋友转15万元。为了安全起见,他还特意分成两次转。第一次转账很顺利,可第二次转账13.8万元时出了岔子。
“我朋友姓龙,我就在转账界面输入了'龙'字。没想到跳出来的第一个人是我以前的同事,他名字里也有个'龙'字。我也没多想,看着熟悉就点了。”张先生说这话时,懊恼地直摇头。
发现转错账后,张先生赶紧联系这位前同事。对方也很爽快,表示马上退钱。可等前同事查看银行账户,两人都傻眼了。
原来这位前同事有笔房贷已经逾期两年了。13.8万一到账,银行系统立马自动扣走了9万多元用于还贷。账户里只剩4万7千元,前同事二话不说退还给了张先生。
钱被扣了,找谁说理去?
“这9万多块钱我实在是拿不出来。”前同事向张先生诉苦,说自己最近手头特别紧。
张先生跑去报警,警察说既然对方认账而且愿意还钱,建议走法律途径解决。
张先生又找到银行:“我知道我前同事欠银行的钱,银行扣他的款没问题。但这笔钱明显不是他的正常收入,能不能先还给我,让他继续还房贷?”
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要请示上级。记者多次追问此事进展,银行始终没给出明确答复。
律师:这是典型的不当得利案件
针对这起纠纷,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分析说,从法律角度看,这是一起典型的不当得利案件。
“前同事收到这笔钱没有法律依据,必须全额返还。即使银行已经扣走了部分金额,也不影响他返还的义务。”付建说,张先生可以把前同事列为被告,同时把银行列为第三人提起诉讼。
对此,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有人不相信事情发生的这么巧。
轩辕英子W:银行划钱的速度真快啊。
毛小白2001:银行日终才自动扣款吧,有点太巧。
无痕一叶:别信他说的,社会上的事只要跟钱相关都没那么简单。
也有人表示,自己身边也有过转错账的情况发生。
TA们消失不见了:真有可能,因为他俩是认识的,又是同事,之前有过交易记录,APP上是会有记录的,就相当他在你的转账列表上面,所以转账的时候点错联系人完全是有可能的,因为我也经常转账,都会怕看错,所以都会多看两眼。马虎的人就会转错。
木稀0607:有过这样子的案例,只要证明是转错钱的话就能拿得回来的。
心有猛虎偷摸吃土:我就转错过,和我同名同姓的同事,还好联系上了他还我了,之前就只觉得是个乌龙,现在一想他人还怪好嘞。
“手滑”转错账,对方不还怎么办?法院:不当得利需退还!
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等移动支付方式在日常生活中越来越普遍,带来交易便捷的同时也可能因疏忽造成损失。如果“手滑”转错账,对方不还怎么办?此前,江阴法院就审结了这么一起案件。
2023年上半年,李某的房子装修,墙壁需要打孔,就委托了王某,两人加了微信好友,完成打孔任务后,李某通过微信向王某支付了费用。三个月后,王某要购买钻孔头等工具,便向专门卖此类工具的五金店老板——昵称为“昨日重现”的网友转账1450元。转完之后王某才发现,自己误将该款转给了昵称为“昨日再现”的网友,这个人应该就是其三个月前有过转账往来的李某。
随后王某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联系李某退款,但李某既不回微信,也不接电话。后王某向公安机关报警,警察联系李某后让双方协商退款事宜,李某虽然肯接电话了,但拒绝还款,无奈之下,王某起诉至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本案中原告王某提供了微信交易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实其是误将1450元转账给了李某,被告李某未向法院举证证明取得该1450元系基于相应的基础法律关系,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故被告李某对该款应负返还之责。遂判决被告李某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王某不当得利款1450元。
我们在享受便捷的网络支付同时,也要注意规避风险,网络支付前一定要反复核实收款人信息,以免造成财产损失或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如果发生网络支付转错账时,要第一时间联系对方,说明情况,如果对方拒不返还,可以将双方之间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手机保留,以不当得利为案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提醒“收款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样的“飞来横财”属于不当得利,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所以“收款人”负有返还义务,拒不返还,将引起不必要的诉讼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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