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彩礼引起的保管合同纠纷案,2020年6月,张小某经媒人介绍与林某定亲,张小某的父母收取了18万聘金。2020年8月,张小某结婚后,多次向父母张某、王某讨要收取的18万元彩礼,均遭到拒绝,双方因此发生纠纷。之后,张小某父母陆续向其支付了部分生活费,并在张小某生育女儿后向其亲属支付了红包8800元。之后,张小某父母也没有为其举办婚宴、置办嫁妆。最终,黄岩区法院认定女方父母收取的彩礼18万元,应认为系女方父母及女方本人家庭共同所有,法院判决由被告张某、王某返还其女张小某10万元。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并自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