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同立橡胶有限公司14万条/年橡胶履带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镇江同立橡胶有限公司14万条/年橡胶履带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2015第35号)等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总建筑面积9822.51㎡,其中:新建履带车间二(9769.19㎡);辅料库扩建(53.32㎡),设危废库(甲类、79.2 ㎡)、固废库(丙类、79.2 ㎡);炼胶车间增设模具喷涂房(176 ㎡),迁建履带生产线;胶轮喷漆智能化改造;购置硫化设备23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新增14万条/年橡胶履带的生产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产生有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工程建设将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对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进行治理控制和处理处置,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及环保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和敏感目标无明显影响,区域大气、地表水、声环境质量仍可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包括:有组织废气:①履带一车间热炼、涂胶、喷砂等工序产生的废气;②履带三车间热炼、涂胶、喷砂等工序产生的废气;③喷漆烘干废气;④模具喷涂废气;⑤危废仓库废气。以上废气分别通过相应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②噪声
噪声源有硫化机、泵类、风机等,声源强度85~90dB(A);采用减振台座、设备设置室内隔声等噪声治理控制措施,厂界噪声达标。
③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废水。
④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滤尘、废边角、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机油、废胶渣、漆渣、清下水在线监测设备废液等。
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机油、废胶渣、漆渣、清下水在线监测设备废液属于危险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改)》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将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装备,以及节能和降耗等清洁生产措施;清洁生产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区域大气、地表水、声、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良好,总体符合相应的规划功能要求。本技改项目投产后,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影响不明显,区域大气和声环境质量仍可满足规划功能要求,采取地下水和土壤保护措施后,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本项目项目建设符合镇江市、镇江新区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和用地规划要求;符合区域生态红线区保护规划、环保规划要求。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可直接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联系方式见后)。
(2)查阅期限
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2月6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拟建地周边环境现状,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②对本工程建设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③工程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④从环境角度考虑,对本项目的建设的意见
⑤该项目建设对区域经济发展有何影响
⑥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⑦其它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主要通过填写并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提出意见,此外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八、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2月6日)。
九、联系方式
(一)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镇江同立橡胶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151910873
(二)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镇江环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15358592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