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1、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加工3000吨工件建设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租赁现有厂房约2500平方米,以来料钣金件、塑料件、塑粉、水性漆、脱脂剂、硅烷剂、防锈剂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喷塑流水线、喷涂流水线等生产设备,按照①喷塑流水线:上件→热水清洗→预脱脂→主脱脂→两级清洗(两个喷淋头)→硅烷→清洗防锈→预烘→手工喷粉→固化→成品下件。②喷涂流水线:上件→打磨→喷漆→固化→成品下件(无生产废水外排;废气通过环保设备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加工3000吨工件的生产能力。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丹阳市江林节能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云华
联系方式:18952833098
3、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苏州淀杉湖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工 联系方式:15052960908
邮编:211122
4、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准备阶段工作(含资料收集、初步现场勘察和工程分析、环境信息公示等)→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工作成果、报告初稿形成后环境信息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报告报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预测项目建设对项目所在区域水、气、声、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水、气、声、固废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措施,使拟建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环境相协调,为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对本项目的选址态度;
②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⑥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