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财产归属与债务承担;
1.1婚前财产界定: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婚前财产(如房产、存款)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但需注意婚后增值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1.2共同债务范围:婚后单方负债若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大额投资借款),原则上不属于共同债务,但需警惕债权人举证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活
1.3实务建议:双方应明确婚前财产清单,并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后财产管理模式(如分别所有制或部分共有)
2. 子女抚养与教育责任;
2.1权利义务平等性:夫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平等,但实践中可能存在分工差异(如一方主内、一方主外)。建议提前协商教育理念、费用承担等细节
2.2风险提示:若未来离婚,抚养权争议可能涉及财产分割倾斜(如房产归属与抚养权挂钩),需在婚前协议中预留弹性条款.
3. 家庭开支分担方式;
3.1共同财产管理:婚后收入原则上为共同财产,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建议约定家庭开支比例(如按收入比例分担),避免因经济压力引发矛盾
3.2例外情形:若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制,需特别说明家庭开支来源,否则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4. 婚前协议效力与条款设计;
4.1合法性要件:协议需采用书面形式,内容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如限制离婚自由或人身权利)
4.2关键条款:可约定财产归属、债务隔离、家务补偿等,但需避免模糊表述(如“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应细化到具体财产类型)
5. 婚内重大事项决策权。
5.1决策范围:如购房、投资、赡养父母等事项,建议约定协商机制(如一致同意或授权一方决定),避免单方擅自行蚀Ψ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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