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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szjyc 于 17-1-23 10:07 发表
我认为这个并不是什么难题,女方嫁给男方,大年三十就在婆婆家过,初一或者初二回娘家。(正常是初二回娘家)如果男方父母不要求非在男方过,那可以到女方家过。又或者可以轮流,比如今年年三十在男方,明天就在女 ...
大家商量着过,双方照顾就行,但什么女方嫁给男方的说法就是错的,是男女双方结婚。
不过,女方父母结婚时不承担责任大要彩礼自愿视女儿为人家人的完全可以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