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去哥哥家吃不合适吧……可以选择周末偶尔小聚一下

我们给我父母在同一个小区买了套房子,就是为了混饭方便,晚上下班可以回家吃口现成的饭菜,

每个月也给生活费,但今年夏天姐姐突然被汽车撞了一下,脚受了点伤,回家住了几天,

我老妈开始闲烦、闲累不想烧了,于是我们就不再回家吃饭了

我当时还是蛮郁闷的,和老公报怨了几句,

老公当时回我“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法律没有规定父母有给子女烧晚饭的义务”

想想也是,想开了就好,所以现在我们就经常在外面吃一下,偶尔去朋友家混饭或自己动手烧一顿

不需要给我们烧晚饭的老妈,现在每天和邻居阿姨早晨起来去焦山玩玩儿,白天在家听听佛经特开心

看着老妈现在的开心劲儿,其实我也蛮开心的,毕竟父母都一天天变老了,他们健康、快乐比什么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