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5日晚,潇湘晨报报道,近日,一名张姓男子(以下简称张先生)在多家蛋糕店购买了鲜花蛋糕,均以“蛋糕上点缀了不能吃的东西,违反食品安全法”为由向市监部门进行投诉。
截止到12月4日,据蛋糕店的商家统计,目前所知已有20多家蛋糕店被张先生给投诉了。
有些蛋糕店不想惹“麻烦”对此已经表示妥协了,对张先生进行了赔偿。
可也有很多商家虽然也赔偿了,但对此表示“冤枉”,称自己遇到了职业打假人,于是找到了记者求助。




前面我们也提到了,举报人张先生是以“蛋糕上面有不能吃的东西”为由投诉蛋糕店的。
对此蛋糕店商家质疑张先生为职业打假人。
有商家称,“私下协商赔了他700元。”
有商家称,“为了要把蛋糕做的好看一点,会插一些好看的‘装饰’,可是他就一直纠结于这个问题。”
最后商家经过与举报人张先生协商,赔偿800元。
张先生还对此做了一个明确的回复:“好的,经过和店家友好协商达成和解,不再追究商家,蛋糕赔付款800元已收到。”







有商家称,“有人投诉我们蛋糕上面放了鲜花,投诉我们违反了食品法,直接告诉我,他要我赔偿他1000块。”
举报人以同样方式回复了商家:“经过和店家友好协商一致,不再追究商家责任。”



举报人回应:随你便!
12月5日,记者联系了举报人张先生,张先生也接受了采访。
当记者问到:“长沙有二三十家店被你投诉,你这不就是职业的打假人吗?”
张先生回应:“那你报jing吧!”






此外,举报人张先生明确表示:
1、他认为他就是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来的。
2、如果记者想录音或者干别的,他无所谓,不在乎。
3、就算记者怀疑他的身份是职业打假人或者别的,他也是无所谓,随你便。
4、他表示,“我遇到消费纠纷了,我就有权维护我自身的权益。”
12月5日,记者同样联系了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在蛋糕上的配饰物要符合食品相关产品的要求,并且标注不可食用的提醒,尽到商家的提醒义务。
官方的意思就是做了必要提醒继续,在蛋糕上面放一些配饰物是符合食品安全法的,前提是这个配饰物是要符合食品相关产品的要求。








有网友认为:“现在很多人就靠这种违规吃饭,有关部门该有所察觉,加以管理。”
有网友认为:“现在好多打假人,以打假名义敲诈勒索,我们需要打的是食品安全,而不是这种外观方面的职业打假。”
有网友认为:“我对这个疑心很久了,鲜花还算好的,很多蛋糕上面放玩具,还有羽毛装饰,我都不能想象有多脏。”
有网友认为:“商家按卫生标准执行,打假人怎会有机可乘?不反思一下自己,支持打假人让商家整改,毕竟食物安全重于泰山。”
有网友认为:“真的好多这种,把装饰拆掉就剩一个奶油胚了,还不如传统水果蛋糕。”
有网友认为:“ 其它花不知道,但是月季真不行,出了名的药罐子,要经常打药,今天打完药明天就摘取卖了。”
有网友认为:“不不不,鲜花不算好的,因为我就是做花店的,鲜花在种植的时候打了很多农药的,我也问过花农,花上面都会残留农药,所以我家一岁的宝宝我都不让她玩花。”
有网友认为:“鲜花问题很大好吧,食用鲜花极少,好看的基本都是鲜切花,鲜切花打药是常态了。”
有网友认为:“ 其他只是脏,鲜花是很多农药的,如果没有隔开的东西放鲜花 那肯定不行的。”








2024年9月18日,经济日报曾发表过一篇名为《以打假牟利行不通了》的报道。
其中明确了以打假为名、行牟利之实的职业打假人,会对营商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其危害不可小觑,已经到了需要依法规制的程度。
一个人短时间内向多家蛋糕店购买同一种类型的蛋糕,且索赔理由大致相同。
此外,明确了监管部门已将职业打假与正常索赔进行区分并加强管理。
打假人原本应该成为社会的“吹哨人”,为了保障社会当中避免出现“知假贩假”“保障食品安全”等,扮演成社会的“保护人”。
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变相成为“敛财”的工具。
当然,食品安全还是要放在第一位的,对于一切可能威胁到食品安全的东西都应该说不。
网友提到鲜花有农药残留,那么商家就要保证不使用带有农药残留的鲜花或者直接不使用鲜花。
对于不是为了维护群众利益只是为了自己一己私利的职业打假人,我们同样也要说不!否则同样也会成为社会的一颗“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