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生产需要贷款,找到南京银行镇江分行办理贷款,业务员说年利率是6%,半年后可一次性还清,贷款下来还第一个月贷款时发现年利率变成14.71%了,找业员询问告之合同上签了的是14.71%,想着等半年之后就可以结清就没在说什么,可今天到半年了去全部结清竟要收5100元违约金,这不是高利贷是什么?请求监管部门为我做主,还我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