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物业处反映一个问题: 金山铭著小区由和昌物业提供服务,2023年4月底金山铭著二期交付业主,6月底物业发通知说业主可以登记地下车库了,我和一些业主就去登记了一个地下车库车位,应物业要求缴纳了一年的车位费和管理费。房子交付后业主开始做入住准备,有装修的、有安装家具和封阳台的,业主及外来车辆进出频繁,地下车库也随意开放,物业表示一年内不收停车费。
到2024年4月,和昌物业发公告开始收停车费,但对一年前登记了车位的业主要求继续缴纳车位费,也就是说,一年前登记了车位的业主成了冤大头,其它没有登记车位的业主免费使用地下停车位已经一年了,这样处理有何道理?请住建局物业处的领导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