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一些商家在营销中将“三八”国际妇女节包装为“女神节”“女王节”“女生节”,相关说法一度在网络和消费场景中广泛传播。对此,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梅志罡表示,这些称谓的流行,在很大程度上与商业营销有关,通过“抬高”女性制造情绪氛围,从而推动消费。
女性心理成长科普书籍《生而悦己2》合著作者之一、江苏省苏州市广济医院精神康复科主任医师朱晓敏也认为,商业营销包装下的“女神节”“女王节”,看起来是在迎合女性,但其实是把所有女性形象都包装成了精致消费的刻板形象。
此前,一些年轻女性对“妇女”这一称呼存在抵触情绪,将其视为年纪较大、已婚女性的代称。但近些年,随着女性逐渐与年龄焦虑、外貌焦虑和解后,对所谓的称呼也看得更加平和。
从强调宠爱自己,突出美丽、消费、仪式感的“女神节”,到如今更加理性,强调女性贡献与社会角色的“妇女节”,怎样才是致敬女性的正确打开方式?
专家认为,尊重女性不应仅停留在节日表达上,从科研人员、医务工作者到企业员工、社区工作者,再到家庭中的照护者,女性在各个领域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梅志罡表示,既不贬低女性,也不刻意神化女性,让女性拥有支配时间和表达意志的权利,就是最大的尊重。
妇女节的由来
1909年3月8日,美国芝加哥万名女工走上街头举行示威游行,她们要求缩短工时,要求增加工资,要求获得选举权,并喊出了象征经济保障和生活质量的“面包加玫瑰”的口号。这是人类历史上女性第一次举行游行示威,为了纪念这一活动,第二届国际妇联大会作出决定:自1911年起,每年的3月8日为“国际劳动妇女节”。
新中国成立当年,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通令全国,将“国际劳动妇女节”确定为中国妇女的法定节日。伴随“三八”妇女节的法定化,在建设和改革开放新时期,“妇女能顶半边天”的理念成为激励中国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坐标,书写了一幅幅气壮山河的时代画卷。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人民日报、大河报、上游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