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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姓话题  >  [资讯速递] 又上热搜了!“农民卖羊肉获利180元被罚10万”?看媒体这炒作套路多么熟悉的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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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讯速递] 又上热搜了!“农民卖羊肉获利180元被罚10万”?看媒体这炒作套路多么熟悉的配方      查看: 904  回复: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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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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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上热搜了!“农民卖羊肉获利180元被罚10万”?看媒体这炒作套路多么熟悉的配方

    又一起“小过重罚”上热搜了!《江苏盐城一农民卖羊肉获利180元 市监局开出10万元罚单》,这是法治日报报道这起案件时所使用的标题。“江苏盐城一农民卖1只羊获利180元被大丰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0万元的行政诉讼案件,在盐城中院17法庭二审公开开庭。”这是法治日报这篇报道的导语。上述标题和导语让读者接收到的“第一眼”信息是啥?1个农民——卖1只羊——获利180元——被市监局罚款10万。好家伙!这市场监管局妥妥的“欺负弱势群体”,妥妥的“小过重罚”啊!要知道,现在的网民,很多都是看完标题就开骂的。然而,看完全文,实际案情又是如何呢?在标题和导语中被媒体描述的“农民”虽然其农民身份可能不假,但实际上却是一位2000年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从事相关经营20多年,所卖羊肉为自行收购屠宰活羊且未经检验检疫的羊肉,货值金额共计9607.2元。另外,这位“农民”也承认了涉案羊肉未经检疫属于违法行为。(法治日报原文本号今天第4条推送,敬请查阅)显然,标题和导语中都刻意隐瞒了这位“农民”是一位从事相关经营20多年的个体工商户(广芳羊肉经营部),以及所卖羊肉为未经检验检疫的羊肉这些重点信息。尤其是导语中居然表述为“一农民卖1只羊获利180元”而非“卖羊肉”,给读者的第一感觉好像就是“农民卖了自己养的一只羊获利180元被市监局罚款10万元”。虽然新闻标题受字数限制一般不能过长,但多加几个字总还是可以的。试想,如果将标题改成《江苏盐城一羊肉经营部售卖未经检疫羊肉获利180元 市监局开出10万元罚单》的话,那么这位“农民”还会获得那么多的同情吗?市场监管局还会招致一边倒的责骂吗?多加几个字,举手之劳的事儿,就会让社会公众“第一眼”了解更多真相,那为啥媒体就不愿意去做呢?其实“奥秘”很简单——如果真的多加了那几个字,那这位“农民”就不会获得那么多的同情了,市场监管局也就不会招致一边倒的责骂了。可是,真要这样的话,那这条新闻自也就上不了热搜了啊!其他跟风媒体玩得更狠。九派新闻的标题是《获利180元被罚10万,卖羊肉老太发声:不作假,他们却罚这么重》。看,被罚者身份由“农民”改称为“老太”,是不是更能博得同情啊?“不作假,他们却罚这么重”,这是不是更能挑起公众对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愤怒情绪啊?显然,在断章取义的热搜与全面客观的真相之间,现在很多媒体是选择热搜的!且从榆林芹菜案开始,众多媒体尝到了炒作“小过重罚”的甜头,已经玩得轻车熟路,刹不住车了。从2022年的榆林芹菜案,到2023的闽侯芹菜案和洛阳蔬菜案,“小过重罚”屡遭媒体爆炒,且套路如出一辙:——2022年的榆林芹菜案,媒体向公众突出展示的信息是“罗某夫妇”“卖5斤芹菜”“被罚6.6万元”。——2023年的闽侯芹菜案,媒体向公众突出展示的信息是“老农”“获利14元”“被罚10万元”。——2023年的洛阳蔬菜案,媒体向公众突出展示的信息是“大爷”“获利21元”“被罚11万元”。媒体对这些事件的爆炒,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向公众刻意隐瞒重要信息。以榆林芹菜案为例,在该案中,国务院第十六督查组和众多媒体刻意隐瞒了三个重要信息:一是芹菜不合格项目是毒死蜱超标一倍多;二是该案已经经过司法程序,一审法院判决维持市监局处罚决定,当时正在二审中;三是被处罚当事人已经不是第一次被抽检不合格了,此前已经有过一次,但那次因为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如实提供进货来源而被免罚,这次是因为不能如实提供进货来源才被处罚。但国务院第十六督查组和众多媒体当时向社会提供的信息只有“5斤芹菜”“被罚6.6万元”这些“抓眼球”的信息,从而使市场监管部门遭遇了一边倒的责骂(详情点击标题查阅《为啥要隐瞒这一重要信息?如果大家一开始就知道罗某夫妇售卖的是“毒死蜱”超标1倍多的“毒芹菜”,还会觉得他们冤吗?》),自此,“小微企业”、“违法金额小”、“获利少”也逐渐成了一些专家甚至司法部门判断是否“过罚相当”的标准,“小过重罚”、“过罚不当”也逐渐成了“流行语”。媒体的爆炒“成功”地挑起了公众对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不满情绪,让众多媒体获得了不菲的流量。从公众的反应看,在众多主流媒体的“带动”下,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舆论风向已经完全变了。想当初,新《食品安全法》肩负“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使命横空出世时,舆论完全是另一番景象:201川资阳市安岳县一家冷冻食品店因卖出一袋售价3.5元的过期“黄金香辣鸡柳”被罚5万元,该案例入选四川省2016年食药违法典型案例,媒体以《资阳一食品店售一袋过期鸡柳,挣了1.5元被罚款5万》广为报道,报道还在最后刊发了四川省食药监局的重要“提醒”:“新《食品安全法》加大了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处罚起点从之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0元。“因此,虽然景鑫冷冻食品店销售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仅有3.5元,却应受到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有的媒体还及时配发了《食品安全红线不容践踏》的“立即评”:评论写到:为获小利触犯法律,被罚巨款得不偿失。经营户本应诚信经营,把“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时刻牢记于心,这是最起码的道德“底线”。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更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划定了一条“红线”。谁敢践踏“红线”,必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唯有这样,社会公众对于食品安全“重典治乱”的诉求才能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看看,那时候,对食品安全案件的所谓“小过重罚”,媒体是正面报道的,公众对市场监管部门的“狠”是点赞的。但这几年的舆论风向完全变了。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重典治乱”的诉求似乎已经没有了,反而是“同情弱小”“仇富”的诉求越来越强烈了。看到没,就因为小微商户太弱小,所以公众认为即便是他们卖了“毒蔬菜”也不应该被罚,但要是对大商户,就是罚11个亿都行。本来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如果这些小微商户进货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的,市场监管部门是可以对其免予处罚并通过其提供的进货来源去查处供货商的。但凡受到“重罚”的小微商户,大都因其没有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能如实提供进货来源,使市场监管部门无法对上游供货商进行处罚。试想,如果对这样的小微商户一律不予处罚,那是不是在鼓励小微商户“拒不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拒不提供进货来源”呢?这样的话,那“追根溯源”又从何谈起呢?但由于媒体在报道时刻意“忽略”这些法律规定和案情中的这些情节,所以导致社会公众把不满情绪一股脑地撒向了市场监管部门,误以为市场监管部门是欺软怕硬,只敢欺负“老农”和“大爷”们而不敢去查处上游供货批发商。而从最新的这起“农民卖羊肉获利180元被罚10万”事件来看,现在的舆论已经不仅仅是对不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小微蔬菜商户给予同情了,对已经从事20多年经营的羊肉经营部售卖未经检验检疫的羊肉这样的违法行为,舆论都已经高度容忍了——这样的舆论导向对食品安全究竟是好是坏,老梁不敢妄下断言,但请广大网友在再一次责骂市场监管部门的同时,也好好想想下面两个问题:1.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注意,法律不是规定按“获利金额”而是按“货值金额”计算罚款,该案货值金额共计9607.2元(如果货值金额达到1万元以上的话,那么罚款就成了“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市监局对该案的处罚是按“起罚点”处罚,而非“顶格罚”。请问在法律这样规定的情形下,如果要减轻处罚,那需要减轻到什么程度才属于过罚相当,5万、3万、1万还是1000元甚至更少?毕竟有地方的复议机构已经在复议案件中认为“即使罚五百也属过罚不当”了(详情点击蓝色标题查阅《哈,又一个“小过重罚”典型案例诞生了!蔬菜农残超标被罚两千元,复议机构:蔬菜店卖菜盈利只有22.5元,即使罚五百也属过罚不当》)。请那些责骂市场监管部门的人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这个案子由你来办,你会把罚款数额定在多少元?你定的这个数能确保不被挨骂吗?另外对具备20多年从业经历的羊肉销售部私自购进屠宰活羊并销售未经检疫羊肉的违法经营者,你敢不敢免予处罚?2.如果这个案子没有像今天这样上热搜,而是从一开始,该案就是免予处罚,或者被罚了个不痛不痒的几百元,这是不是对这类违法行为的纵容?如果该经营者因未尝到相应苦头而故伎重演继续私自购进屠宰活羊并销售未经检疫羊肉,最终引发了食品安全事故,市场监管部门会否因此而被“倒查”追究责任?上面两个问题,也请众多媒体认真思考一下——为了点儿流量,频频挑起公众对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不满情绪,这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真的有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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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型的不务正业,食品安全好好查查,市场缺斤少两好好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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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 2009-5-4
    • 行业 金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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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在法律框架内怎么重罚都不为过,因为我要吃经过检疫的,道德婊们可以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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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 2009-1-17
    • 行业 政府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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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合法,但罚金太夸张了,市场监管部门还是多多关心其他食品安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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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 20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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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TE:
    原帖由 许文彪 于 2024-12-27 16:58 发表
    食品在法律框架内怎么重罚都不为过,因为我要吃经过检疫的,道德婊们可以不吃!
    市场上买油还是要正规厂家的,全部检测过的,安全放心,比如金龙鱼等等。千万不要买菜场的农民的菜,直接从地里拿到市场卖的,没有农残检测哦,还有菜市场摊位的蔬菜和鱼类大部分批发过来直接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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