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车管在其公众号普法宣传“如何正确礼让行人?镇江车主赶紧进来看一看!”一文中,明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中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作出处罚:1.行人进入人行横道,其所在区域(所在区域是指将人行横道按照道路走向,以车道宽度分成的单元区域)对应车道上的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2.行人进入人行横道,在行人行进方向上,其所在区域对应车道的相邻车道上的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3.在设有绿化隔离带的道路上,行人通过绿化隔离带在人行横道的对应区域(对应区域是指将绿化隔离带按道路走向延伸,与人行横道的交叉区域)至该区域边缘,在其行进方向上,紧邻隔离带的车道上的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见图一)且还明确:汽车和行人在同一侧,行人未跨越图中机非隔离外缘延长线,B车未停车让行,应当依法处罚;(见图二)。我驾驶车辆通过斑马线时,行人未跨越机非隔离线外缘,仍在非机动车道上,与我车行驶车道间隔一个车道,并非相邻车道。那就为什么就处罚了呢?难道图三与图二照片所示情形不一样吗?处罚事小,关键是要搞清楚哪里错了,难道是政府部门普法普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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