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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姓话题  >  [焦点话题] 女子购买两套法拍房,物业以未接开发商通知为由拒不办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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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点话题] 女子购买两套法拍房,物业以未接开发商通知为由拒不办入住      查看: 974  回复: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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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 201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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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购买两套法拍房,物业以未接开发商通知为由拒不办入住

    “我通过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法拍,取得了当地紫裕兰亭小区三套房产的所有权,办了房产证。然而,到物业办理入住手续时,却说没有开发商的通知,物业不能开通水电气。”陕西咸阳市的郭女士向华商报大风新闻投诉说,为此她找到区法院和区住房物业事务中心,问题难以解决。
    业主:法拍了房子,办了房产证,到物业办理入住手续遇阻
    郭女士介绍,2023年9月她在淘宝网上看到,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对当地紫裕兰亭小区的多套房产进行法拍,当时本就打算给自己和父母购置房屋的她便参与了这场法拍,最终以每平方米单价低于市场价1000元左右的价格拍得了3套房产。

    3套房产的成交确认书


    郭女士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出示了这3套房产的成交确认书,显示司法标的物处置单位为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之后法院那边协助我办理房产证,并把房子钥匙交给了我。”郭女士说,“3套房子都是毛坯房,没人霸占,是法院直接从开发商手里查封后抵押拍卖。”
    2024年4月,天气转暖后,郭女士准备着手两套房子的入住装修。“我去物业准备交装修押金、开通水电气、办理收房手续,却被告知他们需要接到开发商的通知,没通知办不成收房。”这让郭女士很是郁闷。
    物业:开发商之间存在纠纷,接不到通知无法办理
    9月6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陪同郭女士一同前往紫裕兰亭,见到了相关物业财务工作人员。
    据物业人员解释,该小区虽然是陕西裕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该公司和其他单位存在经济纠纷,最终被秦都区法院冻结了部分仍未交易的房产,并进行司法拍卖。但当初开发这栋楼盘系分公司出资,总公司并未参与。“没接到分公司的通知,我们这边确实没法给郭女士办理收房。”物业人员说。随后,郭女士称该物业财务人员也系开发商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对方并未否认。
    当着记者的面,该物业财务人员拨打了开发商分公司负责人电话,对方未接听。随后,记者多次拨打该电话,仍无人接听。
    记者上网查询,发现目前陕西裕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涉及被执行总金额2亿元,限制消费令多达82条。
    据该物业财务人员介绍,该小区约1000户,其中100套房产处于未交易被法院冻结状态,并对郭女士说,“你拿的房产证没用,我这面只认开发商(分公司)的通知,开发商让我办,我就给你办。你从法院那买的房子,那你就找法院去(解决)。”
    执行局:物业公司非执行主体,拒绝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可起诉
    无奈之下,郭女士当着记者的面拨打了秦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处理此事的法官。“按照规定,法院协助你腾房,办理房产证,把钥匙交给你,我们的职责就结束了。”该法官说,“现在是物业公司不给你通水电气,执行局受理的执行案件主体是开发商,不是物业公司。”
    据该法官解释,法院也约谈了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设法协调,配合通过法拍取得房产的业主办理收房手续,但由于物业公司非执行主体,法院执行局无权采取强制措施。
    他建议道,法院已经协助郭女士办理了房产证,房子的所有权就归属于她,物业应该配合业主收房。目前物业不配合属于侵权,建议郭女士对物业的侵权行为另行起诉。有了判决书,执行局就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郭女士持有的房产证


    住房物业事务中心:物业不配合整改,无强制执法权
    郭女士拿到了房产证,理所当然就属于业主,物业不给业主通水电气,相关职能部门作何回应?郭女士说,此前她找了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也说没办法。
    记者联系咸阳市秦都区住房物业事务中心了解情况,相关负责人称,郭女士的事情他们知晓,但也确实没有好办法解决。
    “郭女士投诉到我们这后,今年7月份我们给物业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责令他们3日内配合业主办理收房相关手续。但对方拒不整改,我们还约谈了物业公司负责人,仍拒绝整改。”
    相关负责人称,“我们没有行政执法权,只能行业内部管理,计划将该公司拉进物业黑名单。进入黑名单的物业公司,会影响评级招投标等。”
    律师:物业若仍不执行判决,恐触犯《刑法》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房主办理了过户、领取了房屋钥匙,本可以顺利入住,但是因目前物业不给开通水电气,导致难以入住尴尬境地。执行局解释称,执行局只负责交钥匙、腾空房,并不保障物业开通水电气,这一解释并非无道理。物业不开通水电气,是物业与现房主之间新产生的纠纷,物业这一举动属于明目张胆的违法侵权行为;执行局只能协调物业开通水电气,对物业没有强制执行权。
    赵良善表示,如果执行局对物业协调无果,此问题也并非无解。针对物业不给现房主开通水电气的违法行为,现房主完全可以将物业告上法庭,诉请物业停止侵权、履行开通水电气之义务。判决生效后,如物业不执行判决义务,现房主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对物业及其实际控制人采取强制措施,比如罚款、司法拘留等。如若情节严重,物业的实际控制人还可能触犯《刑法》第313条规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届时,法院执行局可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赵良善提醒,买房人购买法拍房时要谨慎,尽量多方了解法拍房的实情,不妨实地查看,多向左邻右舍了解法拍房的遗留问题,探究是否存在拖欠物业费、水电费等问题,进而排查隐患,消除后顾之忧,免得踩坑追悔莫及。





                      
    • 来自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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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是业主请来的管家,开始咬主人了?!




    • 来自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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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 2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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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一次法拍房需谨慎!




    • 来自 江苏省
    • 精华 0
    • 注册 2009-12-16
    • 行业 娱乐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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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证都办下来了,也没人霸占房子。
    开通水电气,要物业干嘛?
    装修先开工再说(按完成进度付款)。




    • 来自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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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 202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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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真法律是用来为难老百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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