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广西隆安县教育局发布通报称,龙翔学校隆安校区一名学生被同学殴打、热水烫造成身体多处受伤,2名年满16周岁的涉事学生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余6名未满16周岁的涉事学生被行政拘留。
5月22日,隆安县教育局通报:近日,龙翔学校隆安校区发生一起学生欺凌事件,引发社会公众关注。
受伤学生的父亲张先生告诉奔流新闻记者,“儿子子栋(化名)今年13岁,此前在当地中学上初一,可他不想上学,经常逃课,我实在没有更好的办法了,于是今年2月26日将他送到龙翔文武学校隆安校区。这是一所私立学校,实行全封闭式管理,一年费用2.8万元,想着在这样一所管理严格的学校,孩子不至于学坏。”
张先生表示,此后,他还给学校打电话申请到校探望,但听到老师说“不要来了,我们24小时监护,管得很好的!”便再没多想,直至事发。
张先生说,子栋刚入学,同宿舍的几位高年级学生让他给大家洗衣服、叠被子、拖地、擦地等,身高1.69米、体重180斤的子栋不从,结果招来一顿毒打。此后的日子,面对宿舍几个高年级同学的“吩咐”,子栋稍有反抗或不满,便招致更严厉的毒打。5月7日,子栋拒绝宿舍几名高年级同学强迫洗衣服的要求后,被几人拉到卫生间,将十多盆温度八九十度的烫水浇到子栋身上,导致其左前胸、左后背、双手手背、双臂内臂上下、腰部等全身多处被严重烫伤。
张先生说,事发后,几名施暴者还威胁子栋“不得告诉任何人,不然就等着被弄死。”直到15日当天,隔壁宿舍的同学发现子栋身上的伤口已化脓溃烂,这才赶紧报告老师,老师电话通知了家长,子栋随即被紧急送往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烧伤整形科救治。
“子栋从被烫伤到被发现,中间隔了一个星期,学校没有及时处理并向家长反映,导致儿子严重烫伤后没有得到及时救治,学校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张先生说。
隆安县教育局通报称,经查,龙翔学校隆安校区中学生赵某某、蒙某某等8人对同校同学张某(子栋)通过殴打、水烫等方式进行欺凌,造成张某身体多处受伤。目前张某已在医院进行治疗,身体状况恢复良好。公安机关对年满16周岁的赵某某(17岁)、蒙某某(16岁)等2名涉事学生采取刑事拘留,对未满16周岁的其余6名涉事学生予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目前张某已在区直医院进行治疗,身体状况恢复良好。
我局责令龙翔学校立即整顿、限期整改,并会同龙翔学校与受害学生家属进一步协商处理后续事宜。同时,我局将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