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以及2018年10月16日发布的《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之规定,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品生产基地(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现向公众进行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药品生产基地(技改)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扬子江路1号(青龙山路以东、扬子江路以北);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全部位于公司大港厂区内,不新增用地,大港厂区总占地面积183224㎡,本项目占地面积约37079.46㎡。本项目对综合制剂、中药提取等生产车间及综合仓库等予以扩建或技改,合计新增建筑面积约20093㎡。本项目实施后,基地可形成年产片剂30.8亿片、胶囊剂4亿粒、滴眼剂4750万支、软膏剂800万支及自用中药原粉238.75吨、自用原药利可君30吨、盐酸洛美沙星0.17吨、加替沙星0.07吨等的生产能力。附件: 吉贝尔公示稿&公众参与说明.zip (2025-2-27 10:37, 6.34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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