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以及2018年10月16日发布的《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之规定,现对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品生产基地(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药品生产基地(技改)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扬子江路1号(青龙山路以东、扬子江路以北);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全部位于公司大港厂区内,不新增用地,大港厂区总占地面积183224㎡,本项目占地面积约37079.46。本项目对综合制剂、中药提取等生产车间及综合仓库等予以扩建或技改,合计新增建筑面积约20093。本项目实施后,基地可形成年产片剂30.8亿片、胶囊剂4亿粒、滴眼剂4750万支、软膏剂800万支及自用中药原粉238.75吨、自用原药利可君30吨、盐酸洛美沙星0.17吨、加替沙星0.07吨等的生产能力。
二、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下载链接: 附件: 吉贝尔-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zip (2025-1-13 09:42, 1.78 M)
该附件被下载次数 1
公众亦可前往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对象主要是建设项目周边的群众及关心项目建设的社会公众或单位,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上文中网络链接获取公众意见表,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写信等其他方式向环评单位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环评单位: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束工;
联系电话:13951622118;
电子邮箱:【此处为站外链接,请谨慎打开】
建设单位: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茹;
联系电话:1377536018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3日

[ 本帖最后由 williamseraph 于 2025-1-13 09:5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