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以为国家依法治国,法院是最终讲理说法的场所,希望公平、公正来处理问题。但一次次的让我刷新了认知!
镇江中院的领导们希望你们去看看[url=](2024)苏11民申67号[/url]案件的全部材料和过程,连被告自己都已经承认的事实,并有签字的庭审笔录作为证据已经提交,你们的法官居然能在裁定书上,冠冕堂皇的写上无证据,难道是什么问题都要放网上晒晒才能解决?还是说有黑幕在里面,进行人为操纵?我既然敢在网上写了,就会对陈述的一切承担事实责任,希望中院的领导能够看到,百忙之中过问过问,朗朗乾坤还有公理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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