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如下为进一步理顺民用天然气价格关系,引导天然气资源合理配置,促进资源节约,根据市区2015年经价格听证建立的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经市政府同意,市区将于4月1日起调整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就群众关心的相关问题作如下政策解读:
问题一:市区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原因是什么?上游天然气气源供应企业自2021年4月1日起、2023年4月1日起,先后两次上调供应城市燃气企业的居民气源价格。此次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是按照我市2015年建立的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与气源价格变动的联动机制要求,疏导天然气价格矛盾,稳定天然气市场供应,保障我市城市燃气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居民燃气用户的用气需求。上游居民气源价格在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上涨的部分,由城市燃气企业自行消化,对居民用户以及学校等非居民用户不往前追溯。
问题二:上游气源价格涨了,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涨多少?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包括两项内容:一是调整居民用天然气各档销售价格。按照第一、二、三档价格1:1.1:1.4的价差比例,居民用天然气各档销售价格分别调整为2.96元/方、3.25元/方、4.14元/方,分别上调0.27元/方、0.32元/方、0.48元/方。二是调整学校等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学校、福利院和养老院等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调整为3.10元/方,上调0.29元/方。
问题三:我市周边城市是如何调整的呢?省内近期居民气价调整如下: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此次调整幅度保持了平衡性,略低于周边城市。
问题四:居民用天然气涨价后,我一个月要多花多少钱?按照我市居民家庭用气量测算,市区第一阶梯用户占总用户的90.9%,户均年用气量为141立方(已剔除空关户和用气量10立方以下用户),月均增加支出3.2元,年增加支出38元;第二阶梯用户量占7.5%,户均年用气量为557立方,月均增加支出13.2元,年均增加支出158元;三阶梯用户量占1.6%,户均年用气量为1740立方,月均增加支出53.3元,年均增加支出639元。综合来说,对市区绝大多数用户生活支出影响有限。
问题五: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时间?市区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从2024年4月1日用气量起执行。
问题六:我每年的用气量和计算周期有没有变化?2022年1月1日起,为更好地服务改善民生、为民办实事,市区优化扩大了各阶梯居民气量。本次调价市区居民家庭的用气周期不做调整,起止日期仍为用气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下用户,一档年用气量为400(含)立方米以内,二档年用气量为400-1100(含)立方米,三档年用气量为1100立方米以上;对家庭人口超过4人的居民用户,每增加1人,年度第一、第二阶梯气量上限分别增加100立方、175立方。
问题七:我市低收入群体如何应对涨价因素?为保障困难群体的生活水平,此次价格调整将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力度,将原每户每月补贴8立方的标准提高至10立方,确保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不因理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而降低。
问题八:为什么这次价格调整没有组织召开听证会?2015年,原市物价局在定价听证的基础上,报经市政府同意,印发《镇江市物价局关于建立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气价制度的通知》(镇价工〔2015〕164号),建立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与天然气门站价格联动调整机制,文件明确的联动条件为:“当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累计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5%时,在阶梯气量、阶梯价差比例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同向调整下游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程序为:“当符合联动机制规定的条件后,由镇江华润燃气公司向市价格部门提出申请,经市价格部门审核,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同时还明确:“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有关要求,根据我市实际,并结合社会征求意见情况,市区三级阶梯气价按1:1.1:1.4比例安排”。同时,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依据已经生效实施的定价机制制定具体价格水平时,可以不再开展定价听证。
问题九:城市燃气企业咨询方式是什么?华润燃气电力路营业厅:电力路45号;华润燃气南徐营业厅:南徐大道62号;华润燃气东吴营业厅:东吴路80号;华润燃气大港营业厅:银河支路22号;华润燃气丹徒行政服务中心:丹徒区谷阳大道178号;客服电话:968898。
[ 本帖最后由 夏雪 于 2024-3-19 08:4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