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院领导:
我认为京口法院对于我诉镇江苏宁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显失公平,不仅没有解决问题,而且让我们感受不到公平正义。现特向您汇报案件情况,恳请您百忙之中能予以关注!
一、事情经过
2018年8月,我向镇江苏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置业”)购买了苏宁广场天玺房屋(精装修),约定2019年3月30日交付。
在交付日,我们发现精装修质量存在多处问题(厨房移门无玻璃,入户门坑坑洼洼,消防门打不开,客厅瓷砖多处碎裂,房间多处地板松动,多处衣柜门板变形等等),故而拒绝收房。苏宁置业承诺予以维修。
此后,我们多次督促苏宁尽快处理问题,也多次向物业反馈要求抓紧时间维修,但经苏宁置业不是拖延维修,就是维修草草了事—很多问题经多次维修依然未能解决。
迫于生活压力,我们不得已在2020年1月收房入住。入住后2个月不到,我们就发现卫生间渗水,卫生间外墙墙纸发霉,相邻房间地板发霉,屋顶墙体开裂,室外刮大风家里刮小风等一系列问题。我们立即反馈给苏宁置业,要求重做两个卫生间的防水,更换发霉墙纸、地板。苏宁置业为压缩成本,采取了骇人听闻的维修方式:卫生间淋浴房地面刷胶。所刷胶层在一周剥落,新贴墙纸随即又长霉。无奈之下,我们只有不断要求苏宁置业对卫生间做规范化防水处理,遭到苏宁置业的无期限推脱,以致我们一家老小不得不生活在霉菌恣意生长的环境中。
我们反复与苏宁公司协商,但是苏宁极其傲慢,协商无果。面对无赖的苏宁置业,迫不得已走上了起诉维权的漫漫长路!
2020年8月26日,我们向京口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苏宁置业兑现承诺,支付:1、房屋修复费用;2、维修期间我家在外租房费用;2020年11月16日,我们向法院提出对修复方案、修复费用和工期进行鉴定。经鉴定办公室摇号,确认镇江信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首选鉴定机构,江苏华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备选机构。
11月27日,应法院要求,我们在苏宁8楼与苏宁置业的负责人仲总、物业负责人姜姗等进行协调,苏宁置业负责人仲总明确表态:这些问题无法解决,只能反馈,无能为力。
12月1日,法院称因11月16日选择的鉴定机构不能同时做三项内容的鉴定,故而要求我们配合工作,单独再提交一份关于维修方案的鉴定申请。12月16日,告知由江苏苏科结构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维修方案的鉴定。
在鉴定机构勘验现场之时,苏宁置业的女性工作人员坐在我家的沙发上,就当着律师、鉴定机构的面对我们叫嚣:你们还折腾什么。跟我们打官司,是打不赢的!
经过多次现场勘验,我们终于在2021年7月2日收到了鉴定机构的维修方案。鉴定机构出具的《维修方案》共计30页,房屋急需维修之处多达38个!
2022年3月25日,在我们的不断、反复催促下,法院告知一直在与苏宁置业协商,让其维修,如果实在无法调解就继续关于工期和造价的鉴定程序。
2023年4月12日庭审日,我们再次向法庭强调关于维修造价和工期的司法鉴定没有进行,但均未得到回应。
2023年7月4日,我们收到了京口法院草率作出的(2022)苏1102民初110号判决书,驳回了我的全部诉求。这份判决书不仅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而且说理逻辑混乱,颠覆认知,认为即使房子存在问题,也不能证明苏宁置业拒绝修复或者拖延修复。天哪,从2019年到2023年,5年过去了,苏宁置业没有修复房屋,居然换来法院的如此谅解!该判决显然偏袒苏宁置业,极难让人信服。
至此,我们终于相信苏宁工作人员所说的他们的法务来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鼓楼法院等体制内,没有他们打不赢的官司。也终于明白在我家现场勘验时苏宁工作人员所说的业主跟苏宁公司打官司是打不赢的并非大放厥词,而是事实!
特别是,在案件审理中,苏宁置业还向我们展示了邻居的判决书,再三告诫我们,与苏宁打官司,就算一审业主侥幸胜诉了,镇江中院也会改判苏宁置业不承担责任!
二、再问镇江法院,你们的立场究竟是什么?
1、苏宁公司在审理中作出虚假陈述,欺瞒法庭,为何被采纳?
在审理中,我们提供了67页的维修沟通记录,足以证明自2019年1月至2023年长达5年的时间里,苏宁对我的维修要求反复拖延、拒绝以及无能力彻底维修。2020年11月16日,双方质证环节中苏宁提出自己出具维修方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维修,并承诺2020年11月26日前提供有诚意的修复方案以及维修的工期时间,2020年11月23日,苏宁工作人员仲总给我们的答复是:只能反馈,有些问题是无法解决的。在法院多次协调下,苏宁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效的维修方案及时间表,但法院仅凭庭审中代理人的口述能在合理期限内修复好房屋存在的问题,就认定采纳苏宁有能力维修,且能在合理期限内维修成功。我在庭审中一再强调已有多名邻居家卫生间渗水问题经苏宁反复扒掉卫生间重新做防水重新装修,仍出现墙纸发霉地板发黑情况。但在多重证据下法院依然采信苏宁的口头承诺,对我们所提供的证据不予采纳。
2、未对修复费用和工期进行鉴定是图省事?还是为了迎合苏宁置业的要求?
2020年11月16日,我们在提交对维修方案进行鉴定申请的同时也提交了修复费用和工期鉴定的申请。当天在法院的见证下进行了摇号:修复方案的鉴定机构为江苏苏科结构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修复费用和工期的鉴定机构为江苏信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华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备选)。(可调取2020年11月16日司法鉴定办公室的摇号现场监控视频为证)。
在审理过程中我们多次提及维修费用和工期的鉴定,但法院一直没有给予任何回复,迫于无奈我只能找装修公司询价维修费用及工期,并于2023年4月17日向法院邮寄了《装饰工程预算单》,而在判决书中京口法院对维修费用和工期以及预算单只字未提,再结合苏宁置业在法庭上口述的能在合理期限内维修。这种巧合之下,我很难排除这样的怀疑——难道法院违反程序是为了配合苏宁置业的要求?
3、请问镇江法院,商品房交付的依据到底是什么?
2017年4月起,苏宁置业陆续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其所开发的镇江苏宁广场楼盘。在苏宁置业的微信公众号“镇江苏宁广场”中,发布有“镇江120米空中样板间揭秘,这品味太惊艳了!”等文章,并附有相关样板房的效果图,文章内容显示有“天玺,苏宁广场推出的精装70年产权住宅新品,建筑面积83-170㎡、配备3000-4000元/㎡高标准精装,同时还是镇江重点小学学区——中山路小学的学区房”。基于苏宁置业的上述承诺,我向苏宁置业购买了苏宁广场房屋,但在案件审理中,法官明确告诉我:样板房不作为交付依据。这一点,在邻居起诉苏宁置业的(2020)苏11民终2315号判决中得到了证实:苏宁置业所设样板间仅作为示意,对双方无约束力。
基于苏宁置业在交房日给我的就是存在多处质量问题的精装修房,并且在多处问题反复维修无果这与苏宁置业的样板间及宣传中的承诺截然相反。不仅如此,在入住仅两个月墙体发霉地板发黑,明显不符合《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要求。
4、审理程序一再延期,一个案子审了3年!京口法院沦为苏宁置业的代言人、代理人!
自2020年8月26日我们向京口法院提交起诉材料,至2023年7月4日收到一审判决书。我们与苏宁置业的案件历经3年之久!中途,更是在收到传票之后,由于苏宁置业的原因而变更开庭日期。
联系一审判决书的奇葩观点“原告诉至法院后,诉讼期间被告对是否需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存在不确定性,未进一步维修并不具有可归责性”,那么这三年的时间,是否有京口法院故意为苏宁置业拖延的嫌疑?这三年内,我们家中不断扩大的损失、霉变的地板和墙体等损失,是否应该由京口法院赔偿?必要时,我们将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直至最高人民法院,起诉京口区法院承担共同连带赔偿责任!
5、苏宁置业无赖至极,毫无诚信,出尔反尔,为何还被法院再三信任?
在2023年11月二审庭审中,当着三位法官的面,苏宁置业同意找第三方装修公司评估维系费用,但当法院敦促其报维修价格时,苏宁置业拒不承认其同意赔偿维修费用这个方案,坚持要自己维修。苏宁置业的防水维修方案:2020年采取在淋浴房瓷砖表面刷胶防水,2021年同意重新做仅淋浴房的的防水,卫生间其他区域不重新做。一而再,再而三的拖延,敷衍了事,这是作为一个企业该有的担当么?结合其他业主经苏宁置业彻底扒了卫生间重新做防水,一两年后再次出现霉变现象,苏宁置业没有诚意也没有能力维修好卫生间渗水问题!
6、请问法官们,你们的立场到底是什么?是站在人民群众这边,还是站在资本这一边?到底是人民的法官还是资本的法官?
作为普通市民,不禁要问:商品房交付的依据到底是什么?
是否
业主只有付钱与背负房贷的义务?
是否
开发商给业主什么房子,业主都无权拒绝、无权反对?
是否
业主诉开发商只能败诉?甚至简单的维修房屋的要求也不能得到支持?
2023年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再一次提出对法院工作的基本要求:“要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不是我们自己。”“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程序合乎规范,同时能实质解决问题,案结事了,才是诉讼的目的、才能体现诉讼的价值。”
****的谆谆告诫犹在耳边,然而镇江法院仍然毫不顾忌顶风上,所做出的不当判决,现在已经造成了很多恶劣的社会影响!苏宁置业这样的无良企业不仅在建造房屋时违法违纪,而且在司法领域变本加厉制造各种问题,甚至告诫广大群众:跟苏宁打官司打不赢!这样兴风作浪、嚣张不可一世,已经造成了很多恶劣的社会影响!无异于在吃党的饭,砸党的锅!
自我们于2020年8月26日提起诉讼至今,已过去三年。自我们于2023年7月4日收到一审判决,已近5个多月。
在这期间,苏宁公司仍高高在上,我们家的房屋仍无法维修,而我们,哭诉无门。我们在走投无路之下,才寻求法院的帮助。然后京口法院却以种种理由为苏宁公司敷衍塞责,绞尽脑汁为苏宁公司开脱。让我们寒透了心!
习书记明确指出: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一个重要原因是少数干警缺乏应有的职业良知。许多案件,不需要多少法律专业知识,凭良知就能明断是非,但一些案件的处理就偏偏弄得是非界限很不清楚。各行各业都要有自己的职业良知,心中一点职业良知都没有,甚至连做人的良知都没有,那怎么可能做好工作呢?政法机关的职业良知,最重要的就是执法为民!
我们没有别的要求,官司我们不在乎谁输谁赢,但我们坚持要求实现公平正义!请领导严查本案背后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不要让资本再绑架司法、放纵无良企业为所欲为!
请督促法官们凝视他们头上的国徽和天平,依法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