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网络发言人平台使用须知

镇江市网络发言人平台是由镇江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办,MY0511网站提供技术支持。针对镇江市网络舆情进行网络问政、网络宣传、网络引导,让政府部门更好的为百姓服务的网络互动平台。网友可通过论坛、微信小程序等问政镇江市直部门与区县,问政经审核推送至平台后,各部门发言人将收到短信提示。部门和区县可通过此平台进行答复、发布公告、接收网友监督等。

目前主要接受咨询、投诉(举报)、建议等三类问政事项:
1.咨询。咨询政府部门有关办事程序、政策依据等事项。
2.投诉(举报)。对政府部门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的投诉(举报),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问题的投诉(举报)。
3.建议。对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城市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下列问政事项原则上不予受理:
1.非镇江市行政管辖权范围的事项。
2.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事项。
1)不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的复议请求,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程序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
2)涉及经济合同、经济财产权益纠纷,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纠纷双方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提出。
3)有关民事、行政、刑事诉讼的请求,应依照法定程序向有关司法机关提出。
3.属于各级党委及其工作部门的事项,可直接向相关党委及其工作部门提出。
4.属于各级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向有关的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
5.已经上级有关行政机关复查复核终结的信访事项。
6.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仍然以同一事实或者理由提出的投诉事项。
7.无实际内容或提供信息不详尽、不准确的,确实无法办理或答复的事项。
8.反映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或各种恶意攻击性信息。
9.以盈利为目的的各种商业推销广告。

反映人须知事项:
1、投诉(咨询)对象明确,投诉(咨询)内容真实、客观、清楚,不得歪曲或捏造;
2.投诉类需要保密的,请选择“隐私”。
3、反映的问题事实清楚,政策明确,问政单位将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反映的情况需有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相关县(市、区)政府或市有关单位办理,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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