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江苏民政


给还没有领证的小伙伴们带来好消息!


2021年6月1日起


江苏省内婚姻登记


不仅实现


13个设区市“全市通办”


而且还可以


结婚登记“跨省通办”啦~


这下非江苏户籍的新人们


也能在江苏领证啦


“跨省通办”“全市通办”


更好地满足群众在非户籍地


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都有哪些惊喜,有哪些变化?


划重点



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时间多久?


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试点期为2年。


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办理机关有哪些?


江苏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具体办理机关为县(市、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


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内容具体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批复,江苏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江苏各设区市婚姻登记实现“全市通办”了吗?


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均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婚姻登记市域范围内“全市通办”,具体通办要求按各市通知公告执行。


什么叫常住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


常住户口所在地即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离开户籍地最后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当事人是否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是婚姻登记机关认定经常居住地的重要依据。


江苏目前婚姻登记哪些业务还不能“跨省通办”?


离婚登记、补办结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涉外(港澳台、华侨)居民婚姻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档案查询尚不在“跨省通办”受理范围之内。


结婚登记“跨省通办”所需材料?


按照试点要求,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网上预约方式有哪些?


可以通过电脑访问江苏民政婚姻登记在线服务平台预约(网址:http://www.jshydjxxw.gov.cn/),也可以通过手机访问“江苏政务服务”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中的“婚姻登记预约应用”,或者关注“江苏民政”微信新公众号,点击下方“微服务”中的“婚姻登记预约”办理。江苏所有婚姻登记处的详细信息,以及办理婚姻登记材料清单里面也有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