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核实,您反映的路段为小区内部道路。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38条的有关规定: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居住区道路、单位自建道路,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导下,按照有关标准设置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因此,考虑到该小区内部道路搭接的学府路为市区主干道,交通流量大,通行状况复杂,为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通行安全、有序,交警部门在该处设置禁左标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