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车辆体积大、自重大,对城市道路、桥梁以及其他车辆、行人安全有较大影响。因此,对于总质量超过12吨的货车,只允许夜间通行(晚上21时——次日7时)。对于鲜活产品或民生物品,确需白天运输的,可以持相关资料(送货单等),到交警支队秩序大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