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8月12日,我母亲在茅以升路与盛丹路交叉路口驾驶电瓶车在非机动车道正常绿灯左转,吴*荣(家住上党镇束家村)驾驶电瓶车在机动车道直行闯红灯,导致两车相撞,交警部门认定对方全责。我母亲伤势比较严重,经医院检查,肋骨6根骨折,盆骨3处骨折,脑部瘀血,庆幸我母亲戴了头盔,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事故发生当天,对方并未去医院探望也并未支付医药费,直至住院第四天医药费已经一万多(所有费用都有发票),其女吴*香(家住丹徒新区祥*华庭)去医院扔下一句“三千块你要就要,不要拉倒”(后来这三千块还退了一千多到对方卡里,因为医药费我们自己垫付了),从此再也没去医院探望过,期间我们两次找对方协商先支付医药费,后续复查再协商,对方态度蛮横,拒不处理,其女婿说“三千你还嫌少,我给你十万二十万好吗”,并扬言“反正我没钱,你起诉我好了”,其女甚至找家里亲戚假扮他们家债主,在交警部门协商处理时无理取闹,我是万万没想到一个人能无耻到如此地步,对别人造成伤害心安理得,一副我是无赖你能拿我怎样的态度,连最起码的医药费都不愿意支付,更不用说对自己的错误能深刻反省,对受害者能予以慰藉。我母亲现在躺在床上,一点不能动,一动就撕心裂肺的疼。我也是为人子为人父的,我不知道这样的人在他们孩子的眼里是怎样的,给他们的孩子又树立了什么榜样,没有责任与担当,没有道德底线。我也无法用言语描述我现在的心情,希望好人有好报吧,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