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上的实例:
我正常骑行电动车,对方电动车把我撞倒,我手被撞出血膝盖撞地。
对方拒不赔偿然后报警,交警到现场后,他向交警诬告我说:“他把我撞了……”
我有行车记录仪证明我是受害者。交警勘测现场后认定:对方并道全责。
若没有行车记录仪,这事就扯不清楚了。(现场没有监控头)
请搜索我帖子:昨天我把别人“撞”了,今天抖一抖我的“恶”行
行车记录仪或者执法记录仪一定要有,一旦被讹时间和经济损失没法弥补。
本主题由 my0511桂鱼 于 2024-11-11 16:47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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