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获悉,已转呈相关处室,我们将及时给您回复,谢谢!
- 市公积金中心
- 网络发言人单位
- 来自 江苏省
- 精华 0
- 注册 2022-5-11
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调整2023年度企业类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规定,2023年度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9600元,缴存基数下限仍为2280元;企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 5%-12%。
另,虽然目前我市最低工资虽然已经上调,但企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工作每年都是按照文件要求是从7月开始,所以我市企业单位需等到2024年7月市公积金中心下发相关基数调整文件后方可办理。
如您还有疑问,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gjj.zhenjiang.gov.cn)或拨打0511-1232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