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镇江医保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现解答如下:
职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性满二十五年、女性满二十年的,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在职时累计缴费年限超过最低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医保退休后的职工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5个百分点。
如果您为女性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23年或25年,医保退休后的职工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或5个百分点。如果您为男性职工,医保累计缴费23年还不符合医保退休条件,可以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继续缴费期间享受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也可以按照规定一次性缴纳至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最后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如有医保相关问题,欢迎您拨打0511-12393医保服务热线或关注镇江医保微信公众号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