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镇江医保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关于您提出的疑问,现解答如下:
家庭共济是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而不是统筹基金共济,仅可共济个人账户余额部分。根据省医保局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有关规定:家庭成员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费用,可以通过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方式,享受家庭共济待遇,实现个人医药费用通过家庭共济进行分担。
同时,我们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向南京市医保部门核实其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相关政策,得到的答复是:家庭共济仅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不可使用统筹基金。
最后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如有医保相关问题,欢迎您拨打12393医保服务热线或关注镇江医保微信公众号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