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事宜已收悉。加拿大一枝黄花2006年被列为江苏省农业植物补充检疫性有害生物,鉴于加拿大一枝黄花种子、根茎双重繁殖和远距离飞播的特性,镇江市政府先后两次发文,要求按照“属地负责制”原则,积极组织开展全市加拿大一枝黄花的防控工作。但多年的生产实践以及近年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有关专家认证,均表明加拿大一枝黄花并未实质性地对农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因此,2021年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修订了《江苏省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补充名单》(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16号),正式取消了加拿大一枝黄花的补充检疫对象名单。针对网民反映的加拿大一枝黄花发生情况,我们将和相关部门一起落实防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