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已全面推行企业职工临退休预审工作,临退休人员可提前1年携带职工档案(如有)、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前往各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受理。
社保经办机构提前预审退休职工档案内容包括:出生时间、工作经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时间、原法定退休年龄、视同缴费年限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