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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区“归雁”人才五项奖补政策享受的范围和条件如下:
一、“归雁”人才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35周岁以下镇江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含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学历)创办的创业主体。
补贴条件:2022年1月起,回镇首次成功创业,在市区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缴费纳税,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
二、镇江市市区“归雁”人才创业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5年内回镇初次创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学历)的镇江籍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自2022年1月起,在市区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首次在市区参加社会保险,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市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三、镇江市市区“归雁”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奖补
申报对象:2022年1月1日起,市区企业新引进的镇江籍正高级、高级、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35 周岁以下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
申报条件:1.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实际在企业履行劳动合同6个月以上;2.引进的人才来镇前2年内在本市无社保缴费记录。
四、镇江市市区“归雁”人才生活补贴
申报范围:依法在市区注册、纳税、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非法人合伙组织。
申报对象:1.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学历)的镇江籍毕业生;2.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书登记时间为准,如2017年4-6月毕业,符合申报的最迟时间为2022年7月)且在2022年1月1日后回市区单位就业(2022年1月1日前在市区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3.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市区按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申报时在该单位处于缴纳状态。
五、镇江市市区“归雁”人才购房补贴
申报范围:依法在市区(指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下同)注册、纳税、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非法人合伙组织。
申报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含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学历)的镇江籍毕业生;2.2022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初次来镇就业(2022年1月1日前在市区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3.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上述奖补政策的详细情况可点击该链接查阅: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 ... c4100402a2228e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