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摊文当真吗?
虽然野猪被移出“三有保护动物名录”,但并不意味野猪从此就不受法律保护,可以被随意猎杀。《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破坏生态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里说的陆生野生动物,当然也包括野猪。
从野生动物保护法来看,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一)退出《三有》名录的野猪不属于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保护管理对象;
(二)猎捕野猪也不需要办理狩猎证。
(三)野猪尽管退出《名录》,但是禁止食用野猪和野猪肉制作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