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建筑行业的我深有体会,每每年关将至,各市区的监管处就通知各个项目部的人去开会,强调要保证农民工的工资不能拖欠。但是讽刺的是大多数都是我们的ZF建设单位带头拖欠工程款,不按合同约定的节点付款。却口口声声要求施工单位付款。搞得很多承包人砸锅卖铁,家破人亡。现在好了法院判决书都下来了,依旧找借口拖延。做为高桥镇政府ZF带头拖欠工程款,这不是助长了歪风邪气的滋生嘛?让老百姓心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