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男童被武术教练殴打致死案”的当事人翟先生处获悉,6月17日,他已经正式向青岛市检察院提交抗诉申请材料,“检察院表示,将在5日内给出答复。”

在今年6月16日父亲节,被害男童琦琦的父亲翟先生曾发布视频表示,孩子的离去将爸爸妈妈的心带走了,“没有了孩子,我永远也不想过父亲节。”这句话一度让很多网友泪目。

6月18日,琦琦的忌日当天,翟先生前往殡仪馆祭奠孩子琦琦,他哭着告知了孩子判决结果,“这不公平,爸爸会坚强的,我们的路还很长,一定会为你讨回公道。”





据此前报道,2023年6月26日,青岛市城阳区警方发布通报,6月18日,城阳区某武术俱乐部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致一人死亡。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将该武术运动俱乐部负责人等三名犯罪嫌疑人查获,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3年7月,翟先生称,孩子尸检报告中死因系“用钝性物体多次打击致广泛软组织挫伤导致创伤性休克并肺脏脂肪栓塞死亡”。

2024年4月24日,该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通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斌开设青岛振宇聚英武术运动俱乐部、青岛崇德聚英武术俱乐部。被告人李某丁系俱乐部教练,被告人张某豪系张某斌之子,案发时在俱乐部帮助教学。被害人翟某(男,2014年8月22日出生)于2023年6月10日报名进入俱乐部学习。2023年6月18日,被告人张某斌在俱乐部教学期间,因被害人翟某训练动作不规范,同被告人李某丁、张某豪,对其殴打臀部、腿部,捆绑,后翟某被发现意识不清昏厥,送往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当日14时许,被告人张某斌拨打110电话报警,后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被告人李某丁、张某豪接到通知后前往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翟某系钝性物体多次击打致广泛软组织挫伤导致创伤性休克并肺脏脂肪栓塞死亡。检察机关提请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张某斌、李某丁、张某豪的刑事责任。
6月13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斌等三人故意伤害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斌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权利终身,被告人李某丁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权利终身,被告人张某豪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禁止被告人张某斌、李某丁、张某豪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宣判结束后,被害男童琦琦父亲翟先生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他对于判决结果极不满意,将提出抗诉,被告人张某斌、李某丁当庭也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