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逻辑不对啊,你都说了:“第一步,买卖双方带上房产证和身份证原件,前往派出所户籍科,当场就能查清楚房子里有没有户口。
第二步,完成过户后,买家可以直接向派出所提出申请,要求卖家强制迁出户口,这是合理且可行的。”为什么不在第一步完成之后,把户口迁出之后再完成第二步过户?双方到派出所已经核实了,过完户再申请强制迁出?你这逻辑是玩的哪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