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镇公积金[2021]44号)第十三条规定: 职工本人、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的,缴存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支付房租,有无自住住房可以授权公积金中心核查。申请办理时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无房产证明(本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


        目前我市租房提取的标准如下:单身家庭每月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最高不超过1100元;已婚(含单孩)家庭每月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最高不超过2200元;已婚多孩家庭每月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最高不超过2600元(需提供由卫健委出具的按国家政策生育多孩证明)。


        办理租房提取所需材料如下(均需原件):(1)提取人身份证;(2)结婚证或户口簿;(3)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本人名下的借记卡。目前我中心已经开通此业务网上微信办理通道,您可以绑定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并注册,并按照相关要求上传材料就可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如您还有疑问,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gjj.zhenjiang.gov.cn),或拨打0511-12329咨询。